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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答:HTTP://192.168.19.1
主页全面反映了图书馆提供资源和服务的情况,而且链接了许多通过网络可以获取的国内外信息资源。
答:读者丢失借阅证应该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。挂失方法有两种,一、在检索机上自行挂失;二、在二楼总服务台挂失。借阅证找到后,凭借阅证及学生证(工作证)解除挂失。如果借阅证确实无法找回,请到一卡通中心补办借阅证。
三、可以使用别人的借阅证借书吗?
答:借阅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、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。凡用他人证件者,均扣留借阅证,待本人来取并取消其证件使用期限30天。
答:阅览室的期刊只能在本阅览室阅览,可以复印,但不可以外借。
答:图书馆的图书资源是有限的,为了加快图书流通,保证更多的读者更充分、更有效地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,图书馆对个别读者的超期现象要收取逾期费。
答:如果发现个人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,请和图书借阅部的工作人员联系,亲自来处理,以便快速得到结论。
答:本馆图书教工借期为90天,学生借期为30天,逾期按0.20元/天/册收取逾期费。阅览室借书当天归还。
答:是,读者有图书超期、欠款、丢失图书等任何一项违约记录都不能外借、续借图书。
答:读者在校内调动、离退休手续以后,应持相关证明和有效证件到图书馆重新办理借阅证(旧证收回),修改借阅权限。
答:以免将你借的图书被别人污损的责任归结于你的名下。
答:“爱护图书人人有责”。为保护图书整洁,不影响读者阅览效果,图书馆对污损图书的读者进行教育和相应的处罚,以保证广大读者利益。
答:读者遗失了图书可用同一版本的新书进行赔偿。若不能买到相同的图书,则只能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。详细情况请浏览规章制度。
答:字典等工具书复本量少,各室工具书要保证读者随时查用,所以不能外借。
答:读者所需图书的所有副本均已被外借时,可以预约。预约册数:教职工为3册,学生为2册。从该书还会时开始计算,预约书保留期限为10天。10日之内读者不办理借阅手续该预约自动取消预约。
答:持有超期图书的读者不可以办理续借、外借和预约手续。
十六、馆藏图书是如何进行排架的?

答:我馆图书严格按照《中图法》分类号和书次号进行排架。分类号、书次号和辅助区分号是一种图书在分类架位中的代号,也是图书排架、读者检索和藏书组织的标志和依据。如:H319.4/Z78:1就是分类索书号,其中H319.4是分类号,Z78是书次号,:1是辅助区分号。
十七、《中图法》有哪些大类?

答:
A 马克思主义、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
B 哲学、宗教
C 社会科学总论
D 政治、法律
E 军事
F 经济
G 文化、科学、教育、体育
H 语言、文字
I 文学
J 艺术
K 历史、地理
N 自然科学总论
O 数理科学和化学
P 天文学、地球科学
Q 生物科学
R 医药、卫生
S 农业科学
T 工业技术
U 交通运输
V 航空、航天
X 环境科学、劳动保护科学(安全科学)
Z 综合性图书


十八、图书馆实行连续开放吗?
答:图书馆读者服务一线各部门连续开放。详细情况请浏览开馆时间。
十九、续借过的图书归还时能否马上借出?

答:为保障全体读者的利益,续借过的图书在归还时必须等工作人员检查无人预约后方可出借。所借图书只能续借一次。
二十、续借图书需将该书带来吗?

答:读者可自行在检索机、移动图书馆和微信公众平台办理续借,无需携带图书。
二十一、怎样用存包柜?
答:图书馆在二、三、四、五层的楼道内均放置了智能存包柜,读者使用借阅证存包和取包。存包时现按“存”键,然后扫描借阅证的条码存包;取包时,先按“取”, 然后扫描借阅证的条码取包。如果操作正确但无法取出物品请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二十二、借阅处的图书可以就室阅览不外借吗?
答:每个图书借阅处都实行开架借阅,并提供藏、借、阅、检一体式服务。读者既可以外借、也可以就室阅览。阅览完毕的图书请您放在还书车上,由工作人员统一上架,不要自行将书放回书架。

二十三、怎么进图书馆?
答:所有读者必须持借阅证通过二楼门禁系统进入图书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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